印象中总觉得自己缺点什么。
不知道。无法理喻。干脆开始写小说了。
那是在一个深夜……
故事可以用这样老套的开头,既然不是天才想不出惊世的言语,老老实实地落笔着墨当然是一个说什么也不会错的选择。那是在一个深夜,我开始写小说——然而毕竟那的确又是深夜。深夜,夜深人静,静悄悄的世界,仿佛跟白天并不是同一个世界。不仅仅是时间的关系,黑夜白昼的交迭轮转又无疑扭曲了空间。空间跟着转,晃晃悠悠的;其实我也在跟着眩晕,只是很不幸频率不同,所以我只能看得到幻觉的世界,而真实的世界则相当不屑向我敞开怀抱。
不,这种事怎样都好。我是为了修补齐全我自己才开始写作的,我不能为了一时间写作的状态而陷入到更为巨大的幻觉中去。
冷静点。
至少——至少,我还没出现幻听。耳朵里满满当当塞着耳机,单曲循环着我喜欢的人声大合唱。啊没错,我喜欢人声,就是那种无论多么高明的机械都无法消除的杂质颗粒昭示着人类至高无上愚蠢的尊严。我就喜欢那东西,听多少遍也不会腻。
白纸着墨成了一个比喻。故事追赶着我,混乱的笔迹草草驶至这无逻辑旅程的中途。
她就来了。
我看见了。
余光。
我在人群中,她跟着我。
别人都在黑夜中沉沉沉入梦乡,她站着在旁看我。
耳机里人声合唱瑕疵与华丽婉转璀璨地响彻,脑袋接收到这样不可思议又不可一世的信号,开始变得困惑又亢奋。
她于这时节拜访,我的疑心又是怎样地合乎情理呢!
我的笔头顿了顿,凝了暗色墨汁的笔尖在纸上点啊点啊点,仿佛我的心发现危险,给我敲了一段摩斯密码。但千算万算,我的心竟不知我的脑从未记得过对照表。我终于再也不记得提笔的方法了,任凭恐惧轻而易举地续完了后半截与前半截差不多无趣的内容,这使我的自卑得到了极大的增长。
但,那只是个开始而已。
我越来越频繁地见到她。在余光里在灯影下在字里行间在所有经意和不经意间。面庞白皙,眉眼清晰却无法形容,常常笑着,带着诡异且真诚的温柔。
我跟人说了这个事,那人想了想说你给我看看你写的小说吧。
我把小说给人看了问怎么样,那人看后想了想说你说的那个她长得怎么样。
我说姑奶奶我求你了给我的小说来点评价吧啥都好哪怕是批评我说我的缺点呢!
那人听了后想了想,哦。
最终还是说了。我的缺点。
我在该白的地方不白,该黑的地方不黑,该白的地方不黑,该黑的地方不白。
总之,我是灰色的。
后来我想了想,总结说,我太戏谑了。
总之,我是灰色的。
我几乎都忘了她。
几乎。
她于是出来和我道别。我是这么想的。那是最后一次再见了,要永别了,不该道别吗?
我没有伤心没有高兴没有失落,只是一时间愣住了。
她满脸血痕,白皙面庞上的五官仍然清晰可辨,笑容依旧如死人般温柔。
最终我飞起落在自己的血泊当中的时候,我终于想起来我忘了什么。
我可是脸孔失认症患者呀!